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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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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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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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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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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招标(HHZC-20220504)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或至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C-20220504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甘泉新苑一期、二期基本物业管理项目
3.预算金额:98万元/年
4.最高限价:98万元/年,最后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2.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物业项目的业绩三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为“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2022年度扬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服务定点供应商项目供应商联系方式》中的单位(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五)集中勘察答疑: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或至招标代理处获取。投标单位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13092036780@,联系电话:0514-87978933)或送至代理公司。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悉知,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6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肆份副本(胶装),投标人应提交电子U盘(内含投标文件),U盘应贴上单位名称的标签并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名。
(四)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异地供应商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
地址:邗江区育贤路114号
联系方式:周局长13179779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棟301室
联系方式:0514-87978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14-8797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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