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泰山路-新华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路(泰山路-新华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长江路(泰山路-新华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3]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江路(泰山路-新华路)
工程规模:该项目拟对长江路(泰山路-新华路)等重要形象路段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新吴区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建设,提升城市品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景观、休憩节点、城市家具、街面空间、建筑立面、道路修缮等工程。总投资额约2533万元。
工期:3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69.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线物探、方案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设计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包括定期巡场、二次深化设计复核),施工期间根据招标人需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等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合格标准。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提供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扫描件,以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明专业为准,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V7.0信息为准;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1日16:00时至2023年04月27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6日10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16号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王科
联系人:
曾威、王梦琰
电话:
0510-80595283
电话:
0510-85166966
传真:
传真:
0510-851669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4981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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