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锦高升经济区起步区1号、4号路雨污管线建设工程,已经盘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就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工程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盘锦高升经济区起步区1号、4号路雨污管线建设工程
2、项目地点:盘锦高升经济区起步区
3、投资金额:2200万元
4、工程规模:1号路雨水及污水管线均为3799m,污水dn600mm;雨水dn1200mm;雨水井166座,污水井121座;
4号路雨水及污水管线均为1183m,污水dn500mm;雨水dn1200mm;雨水井62座,污水井43座;
5、招标范围:盘锦高升经济区起步区1号、4号路雨污管线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
6、工期要求:2014年12月10日-2015年1月10日
7、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投标保证金:33万元(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入地址: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盘锦分行营业部;账号:312962350149)
10、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的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
12、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
(7)企业信用报告;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每日8:00-16:00时到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招标人:盘锦高升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盘锦高升经济区
联系人:闫佩石联系电话:0427-5926566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3号
联系人:牛刚联系电话(传真):0429-3151616
2014年11月10日
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