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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金溧漕河丹阳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DYDYS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金溧漕河丹阳段航道整治工程已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交通发[2009]1857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市干线航道工程建设现场指挥部。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丹金溧漕河丹阳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丹金溧漕河丹阳段航道设计等级为三级,整治航道里程18.44公里,航道底宽不小于45米,口宽不小于70米,最小水深3.2米,最小弯曲半径480米,设计最大船舶等级为1000吨级。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
航道工程:整治航道18.44公里。新建护岸32310米,加固老驳岸2229米,开挖水上方435.4万立方米,疏浚水下方309.4万立方米,建设停泊锚地、管理锚地各1处,以及助航设施、标志标牌、环保绿化等配套工程。
工程永久性征地1176.2亩,拆迁房屋约8.85万立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为91047.63万元。
2.2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DYDYS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竣工档案验收工作部分
①承办航道整治工程竣工档案验收会议具体会务(包括会议现场提供档案等);
②收集、审核、修改项目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报告,编写建设单位竣工档案管理工作报告及制作相关PPT,汇编形成丹金溧漕河丹阳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报告;提交竣工档案验收工作报告汇编纸质版20~30份,并提供相应电子版1份,竣工档案报告PPT电子版及存储介质1份;
③形成竣工档案验收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竣工质量鉴定工作部分
①承办航道整治工程竣工质量鉴定会议具体会务;
②收集、审核、修改项目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工作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试运行报告等,编写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试运行报告及制作相关PPT,梳理和汇总各次交工验收资料,中间质量监督检查、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质量回访检查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汇编形成丹金溧漕河丹阳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报告;提交竣工质量鉴定工作报告汇编纸质版30~40份,并提供相应电子版1份,竣工质量鉴定报告PPT电子版及存储介质1份;
③ 协助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质量鉴定申请;
④形成竣工质量鉴定会议档案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竣工验收工作部分
①承办丹金溧漕河丹阳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具体会务(包括会议现场提供档案等);
②收集、审核、修改项目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编写建设单位竣报告及制作相关PPT,梳理、汇总项目前期行政审批文件、专项验收意见,汇编形成丹金溧漕河丹阳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报告;提交竣工验收工作报告汇编纸质版30~40份,并提供相应电子版1份,竣工报告PPT电子版及存储介质1份;
③竣工验收会议中其他材料(竣工档案验收意见、质量鉴定报告、工程交接手续等)的准备;
④形成竣工验收会议档案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制作工程建设汇报片(含竣工质量鉴定会、竣工验收会两次会议,每次会议播放6分钟左右)。
协助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申请等其他相关工作。
2.3服务周期
技术服务期:从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备案专业至少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水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工作经验;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担任过水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2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招标,包含中小型企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资信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江市干线航道工程建设现场指挥部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梦溪路98号
联 系 人:高缘
电话:0511-88808039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谷国稳
电 话:025-52161262
E-mail:1959795741@
工作QQ:1959795741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4月7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23时59分。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4)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升级,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