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江苏省苏州市铁路与航空事业发展中心苏州地方铁路专题研究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苏州市铁路与航空事业发展中心苏州地方铁路专题研究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2-06-24
详细内容:
苏州市铁路与航空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苏州地方铁路专题研究招标公告
2022-06-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2-G-025

项目名称:苏州地方铁路专题研究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包括:着力于加快推进全市多层次铁路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全力打造现代化铁路强市为总目标,积极探索苏州铁路建设新路径。该项目研究工作将从站城一体化综合开发、自主运营模式探索、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建立以及地方法规体系完善等多方面入手,积极研究推进苏州地方铁路建设,保障全市铁路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36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两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lang="EN-US"> lang="EN-US">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两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铁道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资质。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63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技术支持 :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751281184864274166

4.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自行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6.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插入CA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715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邮编:215002

联系人:朱晓芹 潘莉莉 路丽 联系电话:0512-68669209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组织开标活动理由:因项目服务工作继续开展,故迫切需要尽快推进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省外低风险地区来的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带*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社区或酒店出具的解除健康监测证明,并且本人书面承诺未去过中高风险区,如发现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的人员不得进入交易大厅),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4.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5.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0512-686166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苏州市铁路与航空事业发展中心

址:苏州市姑苏区桐298号苏州市交通大厦

联 系 人:王

联系电话:0512-68216302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联系人:朱晓芹 潘莉莉 路丽

电 话:0512-68669209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623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服装招标网煤矿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