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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供热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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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供热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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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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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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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SFLZB-2023-044-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供热规划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供热规划编制,规划区域面积:规划建设用地51.00平方公里,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协助办理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批等相关手续,对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修改,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供热规划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供热规划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1日10时00分到2023年04月27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1幢1419)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西外环南路832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1幢14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西外环南路832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1幢14楼开标室。
七、其他
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燃气供热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和报价。
一、项目地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21日10:00至2023年4月27日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两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1幢1419)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或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账户:开户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北路支行,账号:806010012010110433857,行号:402885000459,打款时请备注(招标项目编号):CSFLZB-2023-044-FW(文件费)。
3、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1幢1419),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4、磋商保证金缴纳,磋商保证金:捌仟元整(8000.00元)。
5、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磋商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5.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昌吉北京南路支行;
账号:728728038013000134671;
开户行行号:30188500003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并加盖财务章;
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磋商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994-22601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832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1幢14楼1421
联系人:胡女士、冯女士
电话:15886906116
电子邮件:122963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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