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9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甬公通字[2018]168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宁波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规定,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需进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1、服务项目要求的需要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武装护运、武装守护、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浙江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系宁波地区唯一一家集武装守押、人力防范、安全技术防范、交通服务于一体,具有初、中、高级保安员培训资质的综合性安保服务企业。能确保涉案财物全程安全可靠,风险可控,问题可溯。该公司员工具有政法工作经验,熟悉涉案物品保管规范要求,且建立了一系列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具有全流程规范化的管理措施,能更好的保障涉案财物管理的安全性。
2、项目运转的需要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使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浙江安邦护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具有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该公司授权给浙江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宁波地区的软件使用权。浙江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对该软件了解充分,项目实施更完善。
3、业务持续稳定的需要
本项目自2020年采购以来,一直由浙江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浙江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对项目要求、运营管理等环境情况熟悉,并积累了丰富服务经验,响应时间、技术水平、应急措施等各项服务能力符合系统要求和实战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并由浙江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负责。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宁波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北川路2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21日
至
2023年03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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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联 系 人:应老师
联系电话:0574-81986099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9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87388098
传 真:/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