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皖政〔2017〕1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林头镇体育公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林头镇体育公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在含山县林头镇太湖山路与福山路交叉口东侧,占地面积约18300㎡(约27.45亩)。
2、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计划建设:
(1)管理用房15㎡、设备室15㎡、公厕70㎡。
(2)设置一处室内健身场所,建设面积约2819.2㎡,内含502人看台、篮球场2处、乒乓球场6处、羽毛球场2处等,满足室内运动需求提升区域内运动氛围。
(3)公园室外运动场地计划建设室外运动场地计划建设11人制足球场1个,标准篮球场1处、标准网球场2处,羽毛球场2处,乒乓球场4处,器材室1处,设置各类运动器材及游乐设施18套。
(4)公园计划建设7m宽行车道100m,2m宽游步道1800m。3、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4、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2377.7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建设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联系地址:林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5956573686
联系邮箱:381367262@
五、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