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湖北省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中医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水泥、砂子、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招标通知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北省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中医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水泥、砂子、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招标通知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3
详细内容: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中医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水泥、砂子、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TLGCW2023-25

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中医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工程“宜城市中医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宜城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中医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砂子、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及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一栋17层病房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34800平方米,其中病房楼为主楼,5-17层,层高为72.6米,建筑面积19800平方米;医技楼为裙楼,1-4层,建筑面积10100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为4600平方米(包含人防工程);附属设施300.00平方米。另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消防、环保、绿化、硬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其中我单位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医疗专项(包含净化及防辐射防磁装修、手术室专项、纯水供应,医用气体、污水处理)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及协助采购人办理与设计相关报审、验收工作。施工招标范围: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建筑主体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弱电、燃气、暖通、通风、消防、电梯)、医疗专项、装饰装修工程,完善绿化、道路、管网等室外配套设施及水电气报装等。

2.2招标内容

祥见附件1:宜城市中医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物资竞谈采购一览表。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②生产能力要求:水泥制造商须具备响应物资年产1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河砂制造商须具备响应物资年产3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混凝土砌块制造商须具备响应物资年产10万m³吨以上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须出具近3年(2020年-2022年)的清晰有效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经销商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响应物资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水泥、混凝土砌块具有至少一份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响应物资检验报告(带有CMA或CNAS标识)。

⑤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同类响应物资的1条及以上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无不良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

⑥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至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至202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2020至2022年内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电气化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提供至少一份评价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

3.1.2其他要求:响应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如果响应人是经销商,除提供其自己的各资质资料外,还应提供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各资质资料。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响应人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列入黑名单的响应人谈判。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5.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响应人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5.2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响应人,请于2023年05月03日17: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690301193@。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3日至2023年05月03日。

响应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谈判文件款足额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下)。谈判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通知响应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谈判文件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售价:水泥SN01包件:500元/包件;砂子SZ01包件:500元/包件;混凝土砌块JQK01包件:500元/包件。若鲁班网上的标书售价和该谈判公告中的标书售价不一致,以该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标书售价为准。

标书款请电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城中医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项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33010690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响应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宜城市中医医院项目经理部标书费款、谈判编号及包件号。

注:因我项目部开户名称过长,银行转入时,开户名称多余部分写入备注栏(补户名)。

5.3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谈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纸质版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05月0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湖北省宜城市自忠路173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中医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会议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谈判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线下评标方式,响应人在中铁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和网上报价,并在谈判结束后上传二次报价外,还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直接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采购人指定邮寄地址,所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为完整的扫描件(完整的扫描件PDF版),未按要求上传文件则视为重大偏差,评标以投标文件扫描件为准,上传至网上的报价为含税报价。谈判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8日9时00分。同时,响应人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



采购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城市中医医院病房医技中和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宜城市自忠路173号

联系人:黎勇

联系电话:18107287321

电子邮箱:690301193@

附件1:宜城市中医医院病房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物资竞谈采购一览表

附件2:响应申请表

content_1682235984232.doc

2023年04月23日

有附件下载:oc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