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签电子签章);(2)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供应商签电子签章)。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签电子签章)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签电子签章,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三)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签电子签章,格式参照示范格式六):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无
单位名称: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西路119号
联系人:陈剑平
联系电话:0517-83515932
单位名称:江苏国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海西路西园小区农垦办公楼4楼411室
联系人:陈珑
联系电话:18952302162
项目联系人:陈珑
电话:18952302162
附件:
清风检测截图.docx
1.对采购需求已进行公平性审查的承诺函.pdf
JSZC-320812-GHGS-C2025-000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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