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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203#厂房(A2座)局部提升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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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203#厂房(A2座)局部提升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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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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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QY-20230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203#厂房(A2座)局部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3.12万元,招标人为石家庄鹏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203#厂房(A2座)局部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京石协作创新示范园203#厂房(A2座)局部提升改造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其中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含总监理工程师)提供近一年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4)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1月1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供应商应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外省监理企业须具有进冀手续,能够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信息查询”栏中查到(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北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郡小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鹏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鹏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太行大街769号302座
联系人:赵晓潭
电话:176921616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68号
联系人:邢海萌
电话:1331513188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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