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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3年度报废车辆交售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新疆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3年度报废车辆交售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3-03-27
详细内容:
{本项目 (招标编号:TC231101N)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3年度报废车辆交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31101N),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按照国家及属地政府车辆管理部门对报废机动车辆回收处置管理的要求,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2年批准报废的18辆机动车辆,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选择一家服务商,按期组织对报废的18辆机动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处置,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负责在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相关手续。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参与报名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应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要求:服务商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3)财务要求:服务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函);服务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财务报告的,应由服务商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能力要求:服务商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所规定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设有独立的报废汽车拆解车间、贮存车间和办公场地,拆解场地应设置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提供相关厂房、专业设备设施照片;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专业设备设施配置明细及相应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均要求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5)服务商应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回收拆解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拆解报废机动车(出具书面承诺函);

(6)服务商应提供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有效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为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7)信誉要求:①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②服务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③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出具书面承诺函)。④服务商近一年内未出现因服务商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出具书面承诺函);

(8)其他要求:①服务商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②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出具书面承诺函);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以上条款均为否决项,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谈判资格预审时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7日16时00分00秒---2023年03月30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16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下递交纸质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16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克拉玛依市油建北路8号瑞银大厦三楼307室现场谈判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3年度



报废车辆交售项目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3年度报废车辆交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3年度报废车辆交售项目

1.2采购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国企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及属地政府车辆管理部门对报废机动车辆回收处置管理的要求,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2年批准报废的18辆机动车辆,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选择一家服务商,按期组织对报废的18辆机动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处置,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负责在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相关手续。本项目计划费用226881.00元(不含税价),报价为不含税价(包含车辆回收费、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报废的18辆机动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处置,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负责在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相关手续。



2.2谈判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克拉玛依市区、阜康市准东地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汽车,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废汽车拉运、清理等工作;



(3)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将交售报废车辆用于生产、生活,应依法及时对回收的报废汽车进行拆解,并在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汽车注销手续;详见第五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1)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参与报名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应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要求:服务商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3)财务要求:服务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函);服务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财务报告的,应由服务商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能力要求:服务商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所规定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设有独立的报废汽车拆解车间、贮存车间和办公场地,拆解场地应设置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提供相关厂房、专业设备设施照片;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专业设备设施配置明细及相应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均要求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5)服务商应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回收拆解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拆解报废机动车(出具书面承诺函);



(6)服务商应提供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有效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为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7)信誉要求:①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②服务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③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出具书面承诺函)。④服务商近一年内未出现因服务商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出具书面承诺函);



(8)其他要求: ①服务商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②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出具书面承诺函);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以上条款均为否决项,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谈判资格预审时将被否决。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27日16:00至2023年3月30日16:00内完成以下步骤:



(1)注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2)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凭获得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进入系统,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潜在供应商选中需要报名的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潜在供应商请在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谈判文件。



(3)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潜在供应商若在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除文件款外还需通过网银支付谈判文件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套人民币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文件购买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文件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技术支持: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010-62108037进行咨询。



(5)“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请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潜在供应商在平台购买谈判文件成功付款后,潜在供应商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申请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4 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次谈判采取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方式。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23年4月4日16时00分,地点为新疆克拉玛依市油建北路8号瑞银大厦三楼307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采 购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油建南路217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邮 编:834000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张刚







联 系 人:宋新、杨柳、宋辰旭、陈学方











电 话:0990-6846128







电 话:13579516403/010-6210829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angliu0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油建南路217号



联系人:张刚



电话:0990-68461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宋辰旭



电话:13579516403



电子邮件:yangliu0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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