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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3年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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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2023年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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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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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LZX-ZAZ-2023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0元,分为2个包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项目(一标段);
(002){本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本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次供应商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专业和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CMA计量认证,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002{本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次供应商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专业和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CMA计量认证,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1#楼1009室(电话:024-62181531)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单位发票开具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1#楼101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1#楼1015室
七、其他
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堤防41.164千米,加培堤防601.821千米,处理沙堤长度148.193千米,堤坡防护41.811千米,治理险工段长度45.418千米,修建堤顶道路589.025千米等。
本采购检测项目主要对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工程实体等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包1检测的项目地点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沈阳段、铁岭段。
包2检测的项目地点为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鞍山段、盘锦段。
两个包兼投不兼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人:邹建飞
电话:13897927006
电子邮件:51451036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人:屈炎
电话:13889389301
电子邮件:qyqy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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