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3.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项目专职人员(未兼职其他项目),常驻项目所在地,工作日每天需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签到。
4.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四)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0517-83712621
单位名称:淮安市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康城5区55号
联系人:钱刚堂
联系电话:0517-80211552
项目联系人:钱刚堂
电话:0517-80211552
附件:
南马厂片区绿化养护苗木清单.xlsx
里运河左岸八亭桥至宁连路绿化养护苗木清单.xlsx
空港片区绿化养护苗木清单.xlsx
徐杨片绿化养护苗木清单.xlsx
科教办片区绿化养护苗木清单.xlsx
公平竞争及淮上清风审查表.doc
JSZC-320891-HAZY-G2025-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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