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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志编纂信息平台、地情资料库、区情门户网站开发建设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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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上海市闵行区志编纂信息平台、地情资料库、区情门户网站开发建设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12-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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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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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有关闵行区志编纂信息平台、地情资料库、区情门户网站开发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信息 开始时间: 2012-06-12 截止时间: 2012-06-18 开标时间: 2012-07-09 采购目录: 其他各类工程 撰写人: 闵行招标投标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闵行区志编纂信息平台、地情资料库、区情门户网站开发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2-073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志编纂信息平台、地情资料库、区情门户网站开发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及数量): 闵行区志编纂信息平台、地情资料库、区情门户网站开发建设,包括相关硬件、软件供货、系统开发、测试、调试、安装和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售后、培训等配套服务。 (四)项目预算: 55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经营范围应涵盖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服务等内容; (二)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投标人应获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四)投标人必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六)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 (三)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12日~2012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三)发售文件: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闵行区地方志办公室 地 址:上海闵行区沪闵路6258号 联 系 人:李志英 联系电话:2403326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黄英杰 电 话:62791919×139 传 真:62791616×139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李煜 联系电话: 64985000×6051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交投标单位和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将提交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上海市闵行区地方志办公室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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