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8 |
|
详细内容:
|
2023-06-12
招标类型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
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财政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概况: 对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工程车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和服务提供商。
(2)工程建设规模: 2台工程车加装车载防护系统及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地铁五号线及其东延段
(4)工程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内容(包括设备名称、数量):本项目对广州地铁五号线东延段2台工程车加装车载防护系统,并在相关正线及场段安装配套地面设备、系统软件等及配置一套工程车运用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交验、培训等全过程,期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技术资料提交等全过程服务。投标人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招标控制价:4,175,000.00元
(8)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9)交货地点:广州市
(10)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设备(铁路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或铁路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行车安全监控系统)的制造商(具备相应的生产企业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设备及相关服务的项目(类似业绩指上款第②点所述的铁路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或铁路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行车安全监控系统。),并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3.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一。
③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时(2023年6月12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
④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3年5月17日17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0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17时至2023年6月12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12日 09 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②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的时间为
2023年6月12日08时45分至2023年6月12日09时00 分, 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本部第08开标室。(电子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公告。
5.4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3 年6月12日09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8. 资格的确定方式
若本项目满足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项目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 其他
9.1招标人连续两次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需要调整招标方式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9.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9.3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 编:510330 邮 编:510080
联 系 人:余工、杨工 联 系 人:邓工、梁工
电 话:020-83154876/83154835 电 话:020-37860734、0741
电子邮件:yushangjie@ 电子邮件:dengjunqiang@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联 系 人: /
电 话:(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东座
电 话:(020)87593291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