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体化听证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ZC2022-276
项目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体化听证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2.94(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一体化听证室设备及系统一批等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之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 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非联合体投标申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之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 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非联合体投标申明,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之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 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非联合体投标申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14至2022-06-2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07-06 09:30
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②信用中国”网站:
③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张川镇临河路
联系方式:0938-788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汇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94号
联系方式:0938-8216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晓雯
电 话:0938-821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