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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机关及章党收费站供热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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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机关及章党收费站供热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14-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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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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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0012014020104
1.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机关及章党收费站供热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运营管理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机关及章党收费站供热改造工程二级供热管网铺设,热源来自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换热站。供暖面积共计约0.8万平方米。
2.2工程施工范围:
起点为朝小泵房墙外1米,终点至机关及章党收费站每个建筑物入口进户井。本工程需要敷设二级供热管网长度约736米,其中包含两处路面顶管,长度约90米。
2.3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4计划总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9月12日
计划交工时间:2014年10月26日
共计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务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8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文件递交至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
地 址: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靖江路5号
联 系 人:王永生
联系电话:13940121033
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
联 系 人:李 阳
联系电话/传真:024-83733912转83/83733837
邮 编:110006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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