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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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0982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龙港市经济发展局以龙经发投【2020】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港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疏港大道和东塘路交叉口东侧。
2.2建设规模: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150t/d,其中一期餐饮垃圾规模100t/d,并按现有成熟配套厂家成熟工艺预留二期50t/d规模厨余垃圾处理利用空间,其中,土建按照两期150t/d规模一次性全部建成,餐饮预处理系统设备按照一期100t/d规模建成(预留二期50t/d厨余垃圾生产线),厌氧消化系统(除厌氧消化罐按照100t/d规模建成以外)其余设备按照两期150t/d规模一次性建成,沼气净化和利用系统满足两期150t/d规模一次性建成,配套污水处理系统满足两期工艺要求一次性建成(除鼓风机按照满足一期100t/d规模采购外),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60t/d。按照一期100t/d规模要求,沼气产量为7068m3/d,年发电量约为386万KW.h,蒸汽产量约为5475t/a,粗油脂产量800t/a。本工程概算造价为15335.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01.4万元(不含收运系统)。
工程内容: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含核心餐饮垃圾处理工程(包括预处理工艺+CSTR厌氧消化工艺+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工艺)和配套污水处理工艺(预处理单元+两级A/O池+MBR+竖流沉淀池+活性砂虑器),除臭工艺采用“化学洗涤+生物除臭+植物液喷淋”的组合式除臭工艺,厨余垃圾处理后要达到《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的相关要求,除臭系统处理达到《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和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厂界一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后排放要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具体内容及要求按照《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本项目设计年限为30年。
2.3招标范围: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初步设计优化(需符合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深度并满足业主审查标准,须经业主审核通过)、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竣工图编制、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完工验收、3个月连续稳定试运行、环保验收、12个月委托运营期、竣工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人员培训服务等工作,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全面负责,实现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供应、安装等内容。具体为:
①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垃圾处理规划范围内餐饮垃圾收运系统、餐饮垃圾接收与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处理及发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沼渣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加热系统、自控系统及配套辅助设施、市政、土建、园林等须经业主审核通过的初步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
②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和保管等(除餐饮垃圾收运系统外)。
③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土建、设备、市政、园林、管线以及地上地下管线及其他障碍物迁移、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等,包括红线场地矿渣补填及平整、多余土方外运等。
④调试、稳定试运行、验收及委托运行期:工艺调试、3个月连续稳定试运行期、验收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环保验收通过前操作工和技术人员及运营成本(除业主人工费用以外)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环保验收通过后的12个月委托运行期。以上均不包括垃圾收运系统收集垃圾产生的费用。
⑤技术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后2年内无条件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2.4招标工期:270天(指从合同签订至完工进入调试)。时间节点要求: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审核并进场施工;2020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完工;2021年2月28日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通过完工验收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经批准进入连续稳定试运行期(须连续稳定达3个月);连续稳定试运行成功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经批准进入环保验收,环保验收通过后即进入12个月的委托运行期。
注:因承包人设计文件质量原因引起的审批或审查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项目审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不计入工期。本项目除以上工期要求外,中标通知书完成公示后,中标人需在一周内展开场地内三通一平和临建设施搭建工作,同时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进场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达到环评及批复的各项要求,并达到有关施工图的深度要求;施工达到国家和浙江省温州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注:本项目招标内容如与《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2):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各方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必须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分工中承担设计或施工的单位,联合体分工未明确的,二家单位任一单位未响应以上(1)和(2)的均认定为资格未响应。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独立投标。
3.2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备安全B证(拟派担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3.3其他要求: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省外投标单位必须已办理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并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7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初步设计等);招标答疑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人或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0日09:30分,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提问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8日。
5.4答疑时间:2020年5月21日。
7.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龙港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580855
代理单位: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77002/13958751828
附件资料:
1.《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
2.《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设计文本及全套图纸
3.龙港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地质详勘资料”
龙港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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