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一批应急技改设备材料采购(二次)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一批应急技改设备材料采购(二次)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5-06-1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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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一批应急技改设备材料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G20250204-241(二次)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委托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一批应急技改设备材料采购进行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5年第一批应急技改设备材料采购(二次)询比采购;
2.资金自有资金;
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5.送货时间: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6.到货地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招标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 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6.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严禁转包。
(二)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专用资格要求
HG20250204-241
电流互感器
180000
供应商须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22标段(35kV-220kV电流互感器)合格供应商,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扫描件。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一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田工:13404848714、李工:18519736657(周一至周五 8:30-18:00)
(2)投标人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蒙西电力投标人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蒙西电力投标人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6月12日~2025年06月24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上午9:30
解密时间:2025年06月24日上午9:30~2025年06月24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七、解密方式: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八、采购费用:
(1)采购费用: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成交单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取费规定的相关招标费率计算。
(2)场所服务费:①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场所服务项目以项目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②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场所服务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发 票:成交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其他(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2)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十、联系方式
采 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系人:梁工、朱工
联系电话:0471-6943385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0471-6943714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B1座5055室
项目分部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金隅环球中心A座1006室
联 系 人:赵亚晶、肖敏、王春燕、李玲、马迎春
电 话:0471-3291660、13034718918、13034718917
电子邮件:nmgyuansi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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