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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柳州滨江郡府项目幼儿园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3-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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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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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2023-04-27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柳州滨江郡府项目幼儿园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0957001】”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原文内容
更改后内容
1
10.1.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备注: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备注: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原文内容
更改后内容
1
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1)资质条件:满足或优于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人资格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投标人是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本级)资质。)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注: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4、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招标人定是否考核):考核期内具备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的,每项业绩得5分,此项最高得10分。
类似工程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备注: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1)资质条件:满足或优于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人资格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投标人是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本级)资质。)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注: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4、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招标人定是否考核):考核期内具备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的,每项业绩得5分,此项最高得10分。
类似工程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备注: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2
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0.0-10.0分)
具有工民建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0.0-10.0分)
(1)技术负责人专业:具有工民建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得5分。
(2)技术负责人职称: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5分。
(3)技术负责人业绩: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的得0.5分。
类似工程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技术负责人在考核期内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达到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序号
条款名称
原文内容
更改后内容
1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6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
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
(3)支付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无预付款。(梧州项目按“梧政办发【2014】2号”文件执行)
(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
(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
(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7)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专户。账号: 。
6.1.6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
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柳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30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30或50 %(施工工期短于一年的,支付比例为50%;施工工期长于一年(含一年)的,支付比例为3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
(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
(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7)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专户。账号: 。
四、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6号三祺广场40层
联系人:温艳华
联系电话:0771-582868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2楼206室
联系人:陈金梅、秦敏敏
联系电话:0771-2115807
日期: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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