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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单桥村万安桥通龙河线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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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单桥村万安桥通龙河线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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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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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桥村万安桥通龙河线道路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单桥村万安桥通龙河线道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桐乡市乌镇镇单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为WZ2023073x,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乌镇镇内,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各类标志标线、照明系统、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投资约363万元;质量目标要求: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8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
5.联系方式
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 0573-89391653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73-88039898
6、发布公告的媒介: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桐乡市乌镇镇单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4月20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
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
自2018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合同金额28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公路及以上(含沥青路面)的新改建工程施工。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1.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一个标段成功完成合同金额28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公路及以上(含沥青路面)的新改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件。
3.项目经理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③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④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四者缺一不可
若以上材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有明确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的含该系统水印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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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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