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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能新能源长垣豫能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谈判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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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豫能新能源长垣豫能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谈判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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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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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判条件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长垣豫能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谈判采购,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垣豫能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10114。
2.3 项目概况:长垣豫能100MW风力发电项目位于项目位于河南省长垣县常村镇、方里乡及樊相镇境内。风电场分为东区和西区两部分,风电场拟设计安装28台单机容量为2500kW风电机组与10台单机容量为30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100MW,新建110kV升压站,设置1台100MVA的主变。
2.4 资金自筹资金。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采购范围:编制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达到报批要求。
2.7 服务要求:自采购完毕后,能立即进场提供服务,编制材料,协助办理流程,满足项目进展,保证按时取得长垣豫能100MW风力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相关批复许可。
2.8 服务期限:自采购完毕日期合同签订,申报材料保证满足报批要求后,60日内取得长垣豫能100MW风力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相关批复许可。
2.9 质量要求:满足或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4 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3.5 信誉要求:
3.5.1供应商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网站(
3.5.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并对3.5.2条款至3.5.4条款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17时,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为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标书费缴纳及发票开具操作指引见《平台供应商<标书费在线缴纳、发票开具>使用指南》》(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
5.2 响应文件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上传。
5.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4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5.5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指引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8号世博大厦
林先生(商务) 电话:0371-55130531
周先生(技术) 电话:0371-55130536
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6楼
联系人:屈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20130、60100554
邮箱:xingyuzbdl@
监督部门: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党群纪检筹备组
电话:0371-55037409
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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