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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康水务集团江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安康江北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施运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金州国际城6号楼1单元702室(安康市育才路10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16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SZBSH2021012
2、项目名称:安康江北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施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污水处理综合单价:7.13元/吨;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安康水务集团江北污水应急处理一体化设施运行服务项目,在安康水务集团江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范围内,按要求提供成套应急处理设施,并提供2年的运营服务;总的日处理污水量为3000吨,污水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 排放标准;供应商须保证按约定的工期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内完成设备安装,投入运行并实现污水处理达标达量,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地点:安康金州国际城6号楼1单元702室(安康市育才路104号)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回执单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登记备案并交纳费用领取纸质招标文件;(3)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301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水务集团江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英姿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滨江大道
联系电话:0915-32801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兢瞻
电 话:0915-3229904/1771969563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金州国际城6号楼1单元702室(安康市育才路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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