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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青海省 |
发布时间: |
2008-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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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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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邀请
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全省盐业产、运、销于一体的大型企业,组建于2000年4月,通过对外商增资扩股,2003年3月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托高海拨、无污染的茶卡盐湖、柯柯盐湖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所生产的工业盐和各类食用盐以“绿洁”、“海神”、“柯柯”为注册商标,产品销往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到香港、日本、韩国、尼泊尔等国家。年销售各类盐100万吨,年需求塔线10000公斤。为了保证公司良好运营,我公司诚邀全国供应商为以下采购项目投标,本着公开、公正、比质、比价、互惠、互利、守信的原则,通过合同采购方式确定长期合作关系。
招标方名称: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 塔线
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313-51号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销部
投标截至期: 2008年8月1日 开标时间:2008年8月5日
联系人: 彭青俊 陈永敏
联系电话: 13369766992 0971-5219633 邮编:810017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313-51号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销部
二、招标物资的规格及要求:
1、质量要求
产品名称 质量标准 供货数量 交货地点 备 注
塔 线 3×3股1公斤 8000公斤 西宁 纯大化纤,21支纱;每轴线为1公斤,不含轴心重量;
纸轴心≤80-100克,轴心坚固无损。
2、供货时间:
按招标方需求进行分批供货。
3、供货方式:
中标方负责送货,并自行承担运输费用。
4、验收方式:
招标方按第二款第1条所述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5、付款条件:根据分批供货情况验收后进行付款。
6、其他说明:
公司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知投标方,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签订供货合同,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三、投标方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于本招标邀请书所述项目的货物采购。
2、定义
⑴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⑵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合格的投标方:
为合法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若生产特殊产品还应提交相应的许可证。
4、投标费用:
投标方不收取投标费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四、招标要求:
竞标单位需提供如下内容:
1、单位简介:单位简介、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编等;
2、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税务登记证、ISO质量认证、CCC认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3、竞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等;
4、竞标承诺:质量、(条件、期限)、服务、价格以及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承诺;
5、可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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