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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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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H23-210881-00176
项目名称:乡村振兴暖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2,679.48元
最高限价:1,882,679.48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盖州市万福镇石岭村、清河村暖棚建设项目,建筑面积815平方米,大棚为800平方米,门房为15平方米,门房层高为2.5m,大棚顶部高度5.1m,室内外高差为0.1m,门房层高为2.5m,大棚顶部高度5.1m,室内外高差为0.1m。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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