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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被批准,项目业主为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二次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水质化验室改造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SNZB-LKDH-D20211-0125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因大恒煤业多余矿井水需达标外排,需建设环保水质化验室一座,对主要环保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COD、总硬度、全盐量、电导率、PH、SS等八项指标进行日常监测化验。以指导矿井水处理添加药剂,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化验室利用行政办公楼512室进行达标改造,按照(GB/T27025-2019)要求,配置相关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对化验室进行规范化达标改造,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2.4实施地点: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大恒煤业行政办公楼512室
2.5执行标准及规范:
1、HJ/T51-1999《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
2、HJ/T155-2004《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规范导则》
3、HJ/T153-2004《化学品测试导则》
4、HJ1147-2020《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
5、HJ828-2017《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6、GB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7、(GB/T27025-2019)《检验和校准实验室的通用要求》
2.6计划工期
以签署合同为工期实施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成功运行且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的业绩(不少于3项);
3.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止,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客服电话:4006210777-1,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并打款至“标书费虚拟账号”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标书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打款至虚拟账号,否则交易平台视为报名不成功,虚拟账号在投标管家中完善开票信息后即可显示)。
4.2标书费打款为个人账户的,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标书费打款为企业账户的,报名阶段暂不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理需登陆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CA办理”及“服务中心”。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4006210777-2,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可自行登录所登记邮箱下载电子发票。
4.4报名时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必须准确,此开票信息为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及后期中标服务费专用发票信息使用,请填写后认真检查是否有误,如投标人所录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错误,修正前不予开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08:15(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视频教学详见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帮助中心”)。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投标知情书,上传完成后生成的投标回执将作为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唯一证明。
5.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录“投标管家”查看开标结果。
5.4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安排人员跟踪开标情况,及时处理开标过程中产生的澄清等问题,如无法取得联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招标人: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18534958417
7.2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0531-62355739
邮箱:snzb01@vip.126.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0777号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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