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港拖轮有限公司及其权属企业拖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建福港拖轮有限公司及其权属企业拖轮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FJBFZB(Z)2021-055)有关事项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答疑内容:
1、评标细则商务部分B5封顶得6分的条件是是由6个成功案例(每个案例不低于8个岗位)还是不低于1个成功案例且不低于48个岗位?
答:6分是6个成功案例(每个案例不低于8个岗位)。
2、评标细则商务部分B6正在参与码头船舶靠、离泊服务的拖轮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的,是指拖轮船员岗位外包还是拖轮船员业务整包?
答:拖轮船员岗位外包还是拖轮船员业务整包都可以。
3、评标细则商务部分B3和B4若存在重复部分是否需要分别提供?B5和B6若存在重复部分是否需要分别提供?
答:不需要分别提供,请在评标索引表注明证明资料页码。
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福港拖轮有限公司及其权属企业(福州江阴福星拖轮有限公司、福州港福源船务有限公司、福建荔兴拖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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