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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第二校区教育用房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1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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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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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所在位置: > 招标公告 [吴中区] [工程类] [公开招标] 第二校区教育用房工程 [2010-12-9 12:04:05至2010-12-15 15:00:00]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苏州市吴中区胥口中心小学 的第二校区教育用房工程 已经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是国有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吴中区胥口镇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3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0 平方米工程性质:建筑工程招标金额:8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1-8至2011-10-8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第二校区教育用房工程
8000.000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良好
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5)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吴中区区外的到吴中建设局建管处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公共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08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日。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2010-12-9上午09:00至2010-12-15下午15: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室。 请于2010-12-9至2010-12-15每天上午09:00至每天下午1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住建局网站下载获取本工程。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0-12-15上午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0-12-15下午15:00
7.其他:时请携带企业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室,并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 (二)附件资料: 1.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2010年12月16日上午09:30时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须有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地址); 2)、区外企业进吴中区资质核验手续原件(项目经理须是核准的); 3)、苏州市以外企业必须提供在苏州设有分公司证明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 5)、拟选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拟派项目部主要成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劳动人事合同、上岗证书、近三个月社保等为准,其中,安全员为岗位C证,复印件投箱,原件备查;以上所提及的复印件资料,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提供且必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红章,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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