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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丝束产品标识采购项目CZ20230157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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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丝束产品标识采购项目CZ20230157更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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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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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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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2023年03月31日发布的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丝束产品标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30157]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款修改为: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已网上报名本项目的法人,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印刷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印刷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的许可项目须有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上述印刷经营许可证可提供其生产商的相应资料,并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的授权证明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评标”中2、综合评分法操作程序(本项目采用)第(7)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依据最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经济标、技术标、商务标的得分进行排序。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排序第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分别为第一、第二中标人。第一中标人供应量为总采购量的60%或80%,第二中标人供应量为总采购量的40%或20%。如果第一中标人总价格低于第二中标人,则其供应份额为总采购量的80%,第二中标人供应份额为总采购量的20%。如果第二中标人总价格低于第一中标人,则其供应份额为总采购量的40%,第一中标人的供应份额为总采购量的60%。
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附表2综合评分细则中“开标前样品试验评分”的评分细则修改为:
根据各投标人开标前样品试验进行综合评比:
1、无磨损、起翘、变形、掉墨、掉色、溢胶等现象任何一种情形,满足样品试验要求得[30]分;
2、出现轻微的标签磨损、起翘、变形、掉墨、掉色、溢胶等现象任何一种情形,每出现一张扣[1]分;
3、出现一般的标签磨损、起翘、变形、掉墨、掉色、溢胶等现象任何一种情形,每出现一张扣[2]分;
4、出现严重的标签磨损、起翘、变形、掉墨、掉色、溢胶等现象一种任何一种情形,每出现一张扣[3]分;
注:
1.轻微是指样品磨损、起翘、变形、掉墨、掉色的情形有出现,位置处于标签边缘,影响范围不超过1CM²,溢胶不超出标签边缘1MM以上,不影响使用。
2.一般是指样品磨损、起翘、变形、掉墨、掉色的情形有出现,位置处于标签边缘,影响范围不超过2CM²,溢胶不超出标签边缘2MM以上,基本可以使用。
3.严重是指样品磨损、起翘、变形、掉墨、掉色的情形有出现,影响范围超过2CM²,溢胶超出标签边缘2MM以上,对外观造成不良影响。
4.按张扣分,同一张标签若出现以上多种情形的,只按最严重的情形扣分。
注:未提供样品的则不得分,★此项所有评委评出的得分平均值须大于等于22分,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附表2综合评分细则中“业绩”的评分细则修改为: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100万或以上的标签同类供货业绩,每个2分;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100万以下50万及以上的标签同类供货业绩,每个1分。本项目满分8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相关验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对未显示合同总价的开口合同,须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收款记录作为业绩佐证材料,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则提供其代理产品生产商的同类或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五、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第二点技术要求中第二段标★的内容修改为:
标签所用粘胶剂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型压敏热溶胶,需满足GB18583-2008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不可使用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溶剂胶(油胶),标签和粘贴标签时不能出现溢胶等现象。并提供符合GB30982-2014或GB18583-2008的规定的标签苯、甲苯、二甲苯含量≤1g/kg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同时需提供顶卡、接头卡和底卡的覆膜聚丙烯符合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需按照技术要求6.1.6中《表3检验项目及分类》提供一份完整的型式检验报告
六、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第四点“开标前试验方案”4.1第1)点修改为:
1)产品标签30张【南纤产品标签(旧)5张、珠纤产品标签(旧)5张、昆纤产品标签(旧)5张、南纤产品标签(新)5张、珠纤产品标签(新)5张、昆纤产品标签(新)5张】;
七、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第四点“开标前试验方案”增加“★4.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附表2综合评分细则中“开标前样品试验评分”所有评委评出的得分平均值需大于等于22分,否则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不能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投标人对该更正内容的响应无需上传资料。
八、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附录六接头卡中的南纤接头卡,删除以下描述:
“1、接头卡采用320g艺术红卡纸制作,表面覆膜。卡正面印有“接头卡、公司名称“字样,带折痕线。接头卡正面图样示意见下图《南纤接头卡尺寸和字体图例》。
2、内部卡片表面应平整、清洁、无任何附着物。印刷的字样等应清晰、整洁。”
九、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第六点质量保证及退换货方案,增加:
6.2在中标人与三纤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后,如果中标人提供的标签不符合三纤公司的质量要求且采取补救措施后仍不符合三纤公司的质量要求,三纤公司有权利终止合同。
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第七点中标后试用方式7.3修改为:
在试用过程中若出现不可接受的起翘、变形、掉墨、掉色、溢胶等现象导致试用不合格(按“开标前样品试验评分”标准判断试用标签得分是否大于等于22分,若小于22分则视为试用不合格),招标人将终止未通过试用的中标人资格,并将其供应份额转移至通过试用或免予试用的中标人。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同意招标人提出的中标后试用方案,在招标人试用不合格终止该中标人资格时,不得提出异议。
十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附后的评审细则中“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及“技术标评审”如涉及到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正。
十二、关于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格式,投标人可按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格式内容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根据本更正公告内容对第六部分附件格式作相应修改,视为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十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附表2综合评分细则中“投标报价”的评分细则中“注1”修改为“注:1.评标价取有效的投标人除专用增值税税金外的投标总价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十四、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中“四、开标前试验方案”中4.3.2条款中“试验过程为将张贴样品标签的围板喷水均匀后放置在室外2天,然后移置成品库放置5天”和“另两套围板粘贴样品标签后先在打包车间放置2天后再置于成品库5天”中在成品库的放置时间均修改为7天。
注: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如涉及到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2.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递交样品截止时间前递交样品,否则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已下载招标文件的,需按本更正公告内容响应,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本更正公告内容响应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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