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就其扬州市江都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点位校核与优化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市江都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点位校核与优化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点位校核与优化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3、最高限价:13.2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10个工作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1月-2023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 2023年4月18日(北京时间)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还。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详见附表),并于2023年4月18日17时00分前按要求回复(邮箱:954793260@,联系电话:15952594218),同时需与采购单位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2年4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安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区仙女镇大会堂路12号)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4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安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都区仙女镇大会堂路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东方红路48号
2、招标代理信息
名 称:江苏安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都区仙女镇大会堂路12号
联系电话:1595259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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