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生产性消耗物料包7(工具易耗品类)项目比价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生产性消耗物料包7(工具易耗品类)项目比价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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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价公告
采购类别:
货物类
采购方式:
网上比价
比价类型:
单次采购
比价模式:
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
报名开始时间:
2020-11-30
报名截止时间
2020-12-0817:30
接受澄清开始时间:
2020-11-30
接受澄清截止时间
2020-12-0812:00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电子附件
报名状态:
网上报名
{本项目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运营分公司
比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
生产性消耗物料包7(工具易耗品类)项目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第一部分网上比价公告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现就2020年生产性消耗物料包7(工具易耗品类)项目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货期超过180天,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控制价为:52740.00元,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比价内容: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生产性消耗物料包7(工具易耗品类)项目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货物清单”;2.项目供货地点交货地点包括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东城车辆段物资总库(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城车辆段)等。具体交货时间、地点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3.比选原则:项目包整包比价,在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项目包报价总价(含税)最低价中选为原则。4.参与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参加投标必须取得总公司唯一授权),授权书必须写明授权投标及处理投标相关事宜的权限,授权书需加盖总公司公章;
(2)报价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报价人不存在以下情形①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②报价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因报价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③报价人或其关联公司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④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报价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须提供书面承诺声明)。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5.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见项目详情;
报名时间:见项目详情;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合格投标人承诺声明(加盖公章);
(5)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仅接受报名截止前于城轨采购网提报的澄清,各供应商如有澄清,于报名的同时一并提出,如项目内容有变将另行通知;如果产品存在停产或升级换代的,供应商在提供(上传)该产品原生产厂商出具的证明材料后,可直接提报升级产品无需另作澄清(授权代理商出具材料的,需另外提供生产厂商至该授权代理商的授权证明材料)。
注:如原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证明材料未通过评审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7.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如非首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两家或以上时,也可组织开价;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两家时,可组织开价,但开价结果不作为合同签订依据,采购方可邀请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以进行直接谈判。
8.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本项目采取以下第①的比价方法: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2)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
9.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10.中价供应商供货时须按照业主的物资编码规则或备注信息在交付货物上黏贴相应的物资信息。11.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及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官网“www.dggdjt.com”;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2.本项目联系方式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经营管理部(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城车辆段综合楼A440)
传真:0769-88175354邮编:523000
雷小姐,电话:0769-88175357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第二部分合同授予1.合同授予标准
业主按评标小组得出的评审结果,在评标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选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之。
2.业主拒绝报价的权利
业主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业主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
3.结果通知书
业主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将结果通知给成交供应商。
4.履约保证金
4.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成交供应商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十个工作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转账时需在备注上写明项目名称,买方开具相应收据。
开户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
账号:944008010000260281
4.2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扣除或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部分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如遇合同支付阶段时,成交供应商应在业主进行合同支付前将履约保证金补齐。否则业主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和使用其它备选供货商,按合同违约处理。
4.3在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所有供货,经业主验收合格并通过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按业主规定流程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请退还,经过审批后,业主将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额无息退还。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相应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还。
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业主与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成交通知规定时间内,按照比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业主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付款
6.1业主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至成交供应商银行指定账户。
6.2货物分批到货,分批付款。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完成当批货物全部供货并验收合格业主在收到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下请款材料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货物货款总额的100%。
6.2.1成交供应商开具的金额为货物总价支付百分之一百(100%)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发票抬头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6.2.2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支付申请一份。
6.2.3货物到货签收单及验收合格证明一份。
6.2.4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其他
如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报价人的,以及与其他的报价人恶意串通的,我公司将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8.比价文件的解释权
本比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采购清单:采购清单
相关附件:附件1:合同样式附件2:报价承诺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人证明附件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附件5:合格投标人承诺声明
相关信息:{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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