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六专四室新建与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与营大路交汇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87682
项目名称: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六专四室新建与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760000.00元
采购需求: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六专四室新建与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开工日期暂定2020年12月23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4)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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