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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至2025年长宁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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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至2025年长宁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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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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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至2025年长宁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至2025年长宁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本次比选项目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至2025年长宁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估含税总金额44.40万元。
1.1.1采购内容:长宁电信正式员工42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人员统一的就餐,食堂设施设备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
1.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1.3质量要求:合格。
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中选人1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最高参选限价见第七章参选一览表。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
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合法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2.2.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0参选人存在在参选截止时间前两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24个月)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2参选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参选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标书费支付凭证的电子版扫描件。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参选人在文件售卖期间,在申领比选文件时点击“线上支付”,详见本公告“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缴费获取文件。
除此之外,我公司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也不再发布其他购买标书的支付信息。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5.2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本网站(https://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建国路12号
邮编:/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18990994069
电子邮件:/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28-86190002;
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纪委办公室(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2023年5月23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至2025年长宁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至2025年长宁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本次比选项目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至2025年长宁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估含税总金额44.40万元。
1.1.1采购内容:长宁电信正式员工42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人员统一的就餐,食堂设施设备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
1.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1.3质量要求:合格。
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中选人1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最高参选限价见第七章参选一览表。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
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合法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2.2.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0参选人存在在参选截止时间前两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24个月)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2参选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参选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标书费支付凭证的电子版扫描件。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参选人在文件售卖期间,在申领比选文件时点击“线上支付”,详见本公告“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缴费获取文件。
除此之外,我公司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也不再发布其他购买标书的支付信息。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5.2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本网站(https://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建国路12号
邮编:/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18990994069
电子邮件:/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28-86190002;
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纪委办公室(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2023年5月23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至2025年长宁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至2025年长宁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本次比选项目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23至2025年长宁县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估含税总金额44.40万元。
1.1.1采购内容:长宁电信正式员工42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人员统一的就餐,食堂设施设备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
1.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1.3质量要求:合格。
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中选人1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最高参选限价见第七章参选一览表。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
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合法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2.2.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0参选人存在在参选截止时间前两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24个月)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2参选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参选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标书费支付凭证的电子版扫描件。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参选人在文件售卖期间,在申领比选文件时点击“线上支付”,详见本公告“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缴费获取文件。
除此之外,我公司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也不再发布其他购买标书的支付信息。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5.2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本网站(https://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建国路12号
邮编:/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18990994069
电子邮件:/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28-86190002;
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纪委办公室(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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