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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JY13GCGK2022056-01-01
第十三师新星市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EPC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协助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2)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的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所包含范围方案内容及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品牌选型要求、限额设计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编制竣工图、提供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含专项评审的组织及服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3)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设备安装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为准。(4)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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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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