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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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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梅溪水厂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及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4078001
项目名称
梅溪水厂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及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
标题
梅溪水厂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及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38号
联系人
江诗雨、甘德灿
联系电话
0756-2686121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3号1栋602房
联系人
廖利常、黄伟中
联系电话
13570349055
内容
各投标人:
我公司招标的梅溪水厂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及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项目编号:E4404000001004078001),现已在交易中心系统重新上传预算扫描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相关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交易中心系统重新下载,务必按照本项目最新文件进行投标。
现根据新的预算并参照《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的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部分条款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一章1.6招标内容:
原文:
梅溪水厂工程位于珠海香洲区东坑采石场,工程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新建水厂总规模为45万m³/d,分三期建成,本期工程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土建30万m³/d,设备安装15万m³/d。本项目为梅溪水厂工程内容,招标内容包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安工程费送审价:11,392,110.36元) 和10KV变配电工程(建安工程费送审价:21,568,293.00元)两部分。
现修改为:
梅溪水厂工程位于珠海香洲区东坑采石场,工程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新建水厂总规模为45万m³/d,分三期建成,本期工程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土建30万m³/d,设备安装15万m³/d。本项目为梅溪水厂工程内容,招标内容包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安工程费:9,962,745.81元) 和10KV变配电工程(建安工程费:21,586,854.57元)两部分。
招标文件第一章1.7预算金额:
原文:
□[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34,608,423.36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现修改为:
■[33,127,080.38]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
招标文件第一章3.1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
□[ ]元。
■暂定[34,608,423.36]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现修改为:
■[33,127,080.38]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文件第一章3.2招标工程量清单:
原文: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现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第一章4.1投标保证金金额:
原文:
■[680,000.00]元(暂定)。
□无需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
■[660,000.00]元。
□无需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第一章5.1投标人资格条件:
原文:
■其它事项:[2.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所示人员需与证书人员一致。]
现修改为:
■其它事项:[2.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2.1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所示人员需与证书人员一致;
2.2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承诺书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五种情形,参照招标文件附件《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中规定须核实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招标文件第一章15.4暂列金额:
原文:
■按照[1,648,02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现修改为:
■按照[1,577,48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招标文件第一章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1,033,395.83]元报价,不得竞争。
现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749,108.59]元报价,不得竞争。
招标文件第一章16.13履约担保:
原文: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
现修改为: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经招标人认可的珠海市国有控股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保函]。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补充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
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要求:( )。因( )原因,我单位只能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至( )年( )月的证明材料,我单位承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已缴纳社保至( )年( )月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要求。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
备注:本承诺书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如不存在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不要求提供本承诺书。
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交易中心系统中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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