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主变电所及进出线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标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发改基础【2022】1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锡发改基础[2022]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
工程规模:无锡地铁5号线主变电所设两座,单座主变电所占地面积约为4000㎡(50mX80m)(若无建筑限高要求,单座主变(主体二层)占地面积为3000㎡(50mX60m))。无锡地铁5号线主变电所进出线工程进线预计工程量约为25km,电力出线电缆廊道预计工程量约为3km。
工期:58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330.0万元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不得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事故。(提供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7)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8)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3日16:00时至2023年04月28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
地址:
无锡市建筑西路599号4幢8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段毅敏
联系人:
周鹏飞、裴洲
电话:
0510-81960112
电话:
0510-8370788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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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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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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