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本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永财采购【2019】198号;永公采【2019】198号
三、采购预算金额:执行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对应最低费率的60%:即基本收费按审定建安工程费的0.9‰,另按审减金额2.4%的费率计算。由于本次评审项目规模较大又考虑到项目地较分散,计算结果超过100万,审减率在10%以内:100万-200万(含200万)按60%计算,200万-300万(含300万)按40%计算,300万-400万(含400万)按25%计算,400万以上按5%计算;审减率在10%以上,仍按2.4%计算。
四、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永城市东城区市政道路、桥梁等项目审计
2.项目概况:对自2015年以来由永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3.项目地点:永城市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财政资金
6.招标费率:执行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对应最低费率的60%:即基本收费按审定建安工程费的0.9‰,另按审减金额2.4%的费率计算。由于本次评审项目规模较大又考虑到项目地较分散,计算结果超过100万,审减率在10%以内:100万-200万(含200万)按60%计算,200万-300万(含300万)按40%计算,300万-400万(含400万)按25%计算,400万以上按5%计算;审减率在10%以上,仍按2.4%计算。
7.服务周期:至项目结束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9.招标范围:永城市东城区市政道路、桥梁等项目审计
10.入选单位推荐家数:1家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
(二)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三)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不含暂定)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造价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劳动合同及 2019 年以来连续 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应提供2019 年1月以来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5日下午17:30。
(二)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方式:网上获取;
(四)售价:招标文件获取免费。
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城市审计局
联 系 人:洪先生
电 话:0370-5118135
联系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西段
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0-5019918
联系地址:永城市浍河路
发布人: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时间: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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