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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固液及混合体有机成分萃取装置(进口)采购项目
 
 3、包组划分:1个包组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安局固液及混合体有机成分萃取装置(进口)采购项目 ,总预算人民币100万元。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采购人:济宁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济宁市?河路29号
 
 联 系 人:曹科长  联系方式:0537-2960662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普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3号南办公楼302室
 
 联 系 人:赵伟 联系方式:18615593459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资质、资格;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一段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8.1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本网站”查询)
 
 8.2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其他要求:
 
 9.1提供近三年与公安部门合作同本项目所购产品类似的业绩;
 
 三、报名和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和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8日14时30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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