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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顾县镇民兵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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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洛阳市顾县镇民兵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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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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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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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顾县镇民兵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建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2)0134号
2、项目名称:顾县镇民兵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49570.00元
最高限价:154957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偃师政采磋商(2022)0134号-1
顾县镇民兵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建工程(一标段)
897274.00
897274.00
2
偃师政采磋商(2022)0134号-2
顾县镇民兵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建工程(二标段)
421658.00
421658.00
3
偃师政采磋商(2022)0134号-3
顾县镇民兵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基建工程(三标段)
230638.00
230638.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顾县镇民兵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坐落于顾县镇顾县村,总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其中,基建工程主要包括一楼展厅扩建部分、原中心校拆除及重建、广场铺装、综治中心建设、外立面喷涂真石漆、道路路面改造、绿化亮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金自筹资金
(3)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3一、二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6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外省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注:允许投标人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被磋商小组推荐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先后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519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乐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左岸国际B座1109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226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22688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2年05月30日
新安县垃圾分类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洛宁县禹魂自来水有限公司洛宁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悬浮填料)-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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