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净水厂武警营房施工总承包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4]19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6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受 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投资估算16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第十一大街净水厂院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强弱电、采暖通风空调、消防、室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2015年03月01日 至 2015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要求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职工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安全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不限,本单位职工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级证);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非本市注册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7、开标时须提供开发区入区核验证 , 业绩要求: 近二年完成过两个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总承包施工工程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1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2015 年 1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1 月 27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1月28日至2015年02月0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慧谷二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方自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路11大街净水厂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郭毅 电话:25323722
传真:2532372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宝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慧谷二层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蒋丽茹 电话:66283612
传真:2532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