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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祖庙街道敬老院社会化服务采购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15-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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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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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祖庙街道敬老院社会化服务采购(第二次)
2.项目编号:
0658-1401SZTCE523
3.项目概况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旨在政策引导下,引入民间资本对敬老院进行市场化运作。
祖庙街道敬老院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环市朝东村大塘冲39号,从1990年6月开始正式运营至今。院内占地面积854.79平方米,建筑面积2887.85平方米,建筑物楼层为4层。院内现共有63个房间(其中单人房9间,其余为双人房),121张床位,入住老人116人。祖庙街道敬老院已于2010年12月14日被撤销事业单位编制,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现行市场化运作。
4.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是对祖庙街道敬老院及其范围内的相关配套设施的运营管理服务。
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证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投标人须是具有经营养老机构相关资质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养老机构的①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②社会福利机构证;③饭堂卫生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5.4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月14日~2015年1月21日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报名登记、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7.1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7.1.1报名登记起止时间:2015年1月14日起至2015年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
7.1.2发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7.1.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7.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2.1有效的法人证照副本的复印件。
7.2.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上述提供的文件须原件核对,核对后退回。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8.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负其责。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内容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提出要求的函件需注明项目名称,但无需注明投标人名称)。
9.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4日14时00分至2015年2月4日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投标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2楼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1.投标方式
由投标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不接受邮递方式或第三方转交方式。
12.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2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2楼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4.招标人
单位名称:佛山市骐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65141
15.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发售标书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83939009
项目咨询联系人:区先生、邓小姐联系电话:83939019、83927022
传真:0757-83939018电子邮件:shenlian-3@
16.其他
18.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之前,按电子文件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18.2如招标人有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作了规定的,则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资料的原件一同提交,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都必须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招标人将有权全额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将情况上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18.3招标代理机构不会将有关本次招标的通知文件及联系函等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登记信息以外的地址。因此,投标人须保证在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地址的准确性、稳定性和有效性,以确保招标代理机构能将本次招标的有关通知文件及联系函等及时传达给各投标人。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登记的联系方式不准确、不稳定或失效,所导致的有关通知文件及联系函等不能送达或延误送达的任何责任,并且投标截止时间不会因此而调整,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投标人报名后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已登记的联系方式信息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报名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豁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变更前的登记信息所导致的延误送达的一切责任,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接受投标人对其已登记的联系方式信息进行的任何修改,且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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