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编号: XZP2023042400020
- ● 项目名称: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含靖城检察室)消防维保项目
- ● 建设单位: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条件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含靖城检察室)
消防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04240002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小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范围 |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含靖城检察室)消防维保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制);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从业条件、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资格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
消防工程师。(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2023年1月 -2023年3月的社保证明和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07]141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发[2018]26号),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退役军人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3-04-24 08:30 至 2023-04-26 17:30 |
| 获取方式 |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点:靖江市江洲路2号广天.宝丽广场七幢4楼)(从东面电梯)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944823789,售后不退。4、如需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邮箱:49192246@(备注项目+单位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2小时内邮件回复。</td></tr></tbody></table>投标文件的递交<br><br />
<table border=)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5-05 09:30 | | 递交方式 | 纸质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3-05-05 09:30 |
| 开标地点 |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718会议室 |
其他
1、项目名称: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含靖城检察室)
消防维保项目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8000.00元/年,三年预算总金额:贰拾万零肆仟元整(小写:¥204000.00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财政资金
5、采购需求: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含靖城检察室)
消防维保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三年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季度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支付。(考核分90分合格,每低一分扣1%,每年结束付清年度维保费)
8、质量要求:合格。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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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靖江市阳光大道3号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523-84993280
1894482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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