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SQCDC20230001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9.5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9.5万元
(六)采购需求: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项目改造,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更换完毕交付使用。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七、供应商”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5月18 日 09:00至2023年5月22日 17:30。
(二)地点: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三)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至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大道8号)获取采购文件。
网上获取: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9695293@,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5月23日 15: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磋商地点: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大道8号)。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
1.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
2. 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网页截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
联系方式:0527-84389396
2、项目联系人:戚永强
电话:0527-8438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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