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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企业危废规范化检查服务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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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企业危废规范化检查服务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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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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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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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企业危废规范化检查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 年04月19日10 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企业危废规范化检查服务
2、标段编号:320723-F-ZC320723000202300014-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即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经磋商小组与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后,统一组织二轮报价,即为各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需低于第一轮报价)
5、采购需求:①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连政办发〔2022〕74 号)要求,我县应于2023年06月底前结合本县实际编制印发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建设期间,需进行全程跟踪指导、每年12月底前对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5 年开展验收,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②每年11月前对灌云县内产废企业进行规范化检查,形成检查汇总表上报灌云生态环境局。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01月1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 年04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4、售价:人民币0元;
5、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与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
磋商时间与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04 月19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吴工电话:15996108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丁工 电话:1537150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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