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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及其他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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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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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HCGK-SH176
项目名称: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及其他服务项目
控制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及其他服务项目(合同包A:思明区或湖里区;合同包B:集美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22年审计报告未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视为符合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要求)。
3.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缴纳税收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7、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说明3.2条款规定的情形,否则其投标无效(详见附件承诺书)。
3.8、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1)查询渠道: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9、投标人必须为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企业(业务范围需包含小型车维修),投标人需提供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备案业务范围需包含小型车维修)或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30至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10201090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0592-5333808,谢小姐0592-6581288。
售价:人民币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04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前埔支行
账 号:87430120540000212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33号
联系方式:0592-2951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0592-5555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2-5555912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592-65812886581388传真:0592-658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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