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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文化产业及社区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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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文化产业及社区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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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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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沈阳市大东区文化产业及社区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备案。以沈大东(发)审〔2023〕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大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大东区文化产业及社区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东区东贸路20号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跨度:建筑面积:18585.0㎡其中:层数: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18488001001
沈阳市大东区文化产业及社区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沈阳市大东区文化产业及社区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
82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50.0
4.工期要求:2023年05月20日 开工至 2023年08月1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一方;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其中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1家,设计资质单位1家。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15日 13: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23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4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王昭义
姓名:
王昭义
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职务:
科员
职务:
科员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大东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18号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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