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中化能源生产运营及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有毒气体报警器框架协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中化能源生产运营及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有毒气体报警器框架协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4 |
|
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ZHNY-2023-04-01-06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日期:2023年4月14日
招标编号:ZHNY-2023-04-01-060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实施单位,负责中化能源下属企业物资集中采购。
现对中化能源生产运营及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有毒气体报警器框架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资金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中化能源生产运营及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有毒气体报警器框架协议采购,具体型号及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1通过本次招标,将按投标人的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排名选取前2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中标人,分别签订采购框架协议。
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2家,则本项目可选取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分别授予其《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署框架协议;
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中化能源生产运营及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工程建设期结束,暂定36个月。
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招标人拟采购的标的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包装、运输、税金等费用;
2.3招标人对签署的《框架协议》内中标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若本项目最终选取2家中标人,招标人优先向第一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如第一中标人不能及时交货、或出现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则招标人将向第二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2.4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向中标人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将参考其实际交货及时性、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等情况。
3.适用范围:中化能源生产运营及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26万吨/年丙烯腈项
目、2万吨/年碳四炔烃加氢项目、85万吨/年全厂饱和液化气分离项目、青兰山预留地新建原油储罐项目、7万吨/年石化渣油生产高性能炭黑工业示范项目、14万吨/年EVA装置改造项目等)及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下属企业生产运营(检维修、技改技措、零购更新等)所需物资的采购。
4.交货期要求:订单下达后4周内货到项目现场,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领取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17:0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标书销售:请登录中化能源SCM集采平台(
首次使用SCM集采平台的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详见门户页底端操作指南。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5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
9.2递交方式:
本项目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成功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的,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前,至中化能源SCM集采平台(
未办理CA将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
完成CA的绑定后,在中化能源SCM集采平台下载投标管家工具(附带操作手册),通过投标管家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为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10.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等的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信誉要求:
A.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
B.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为制造商;
(6)认证要求: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7)业绩要求:
A、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有毒气体检测器在国内新建1000万吨/年及以上炼油项目或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项目中,至少具有500台有毒气体报警器的销售业绩。
B、另外提供CO、氨气的石化行业的销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建设地点、最终用户、装置类型、规模及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技术协议、设计请购文件、用户证明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有虚假信息,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8)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中时间以发出的招标公告为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1层(名义楼层25层)
邮编:201103
招标联系人:赵宽
联系电话:021-62080630
电子邮件:zhaokuan@
采购联系人:张少宾
联系电话:18965550113
电子邮件:zhangshaobin@
平台技术支持:4008188227转1
监督部门: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与风控合规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佑安国际大厦5层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与风控合规部纪检岗邮编:100069
举报电话:010-57392945
举报邮箱:nykjxfjb@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