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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现就丹灶镇医院层流维修服务项目(第二次)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1、P5 商务要求第2点付款条件修改为: 1)层流维修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下的10%货款1年内付清。 2)收款时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有效全额含税发票,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2、P5 商务要求第4点验收标准具体如下: 标准要求 计量单位 手术室实测结果 单项判定 备注 IV级手术室 温度:22~25 ℃ 相对湿度:35%~60% 换气次数:12次/h~15次/h 最小净压差: Pa 对相邻低级别洁净室:≥5 照度:≥350 Lx 悬浮粒子数: 300000级≥0.5µm每个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10500000粒/ m3 置信上限UCL≤10500000粒/ m3 100000级≥5µm每个采样点的平均粒子浓度为≤90000粒/ m3 置信上限UCL≤90000粒/ m3 沉降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5个/(30min・Φ90皿) 3、本次项目主要对丹灶医院手术室的层流系统进行维修,不包含ICU病房。 4、P29附件部分删除第4点,即投标人无须提供企业年度财务状况文件。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医院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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