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decoration: underline;">)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开发区黄浦江中路189号
电 话:0512-50360507
联系人:唐旭东、骆赛
招标代理: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楼
电 话:0512-57362278
联系人:王松
邮 箱:676305895@
9.其他事宜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05月0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4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原件【①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如需快递,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获取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5万元;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或连续两年为AA级的中小企业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
(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7)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本项目的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9)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 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8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10)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议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使用说明或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 025-52853032)。
(11)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12)投标申请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58182190。
(13)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密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3分 | 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位,设计成果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 |
对项目所在地规划发展和建设条件认识 | 3分 | 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
设计思路 | 10分 | 设计总体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尽量减少周边影响。 |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对该项目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
扬尘污染防控设计方案 | 3分 | 扬尘污染防控设计方案完整、可行。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3分 | 对该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重点、难点及关键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案;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3分 | 从服务内容、技术程序、人员配置、质量考核等方面提出相关明确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其中后续服务人员配备齐全、经验丰富,服务承诺有效、得力等方面进行评分。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 | 20分 | a.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基本分12分; b.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 注:加分项业绩要求为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次干路(或以上城市道路)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道路等级、完工时间和内容以厅系统中备案信息为准)。 c.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指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得2分,如有在建工程有1 项扣0.5分,最高扣2分。 注:在建工程指资格审查表表6中未取得相关图纸批准文件的工程、表7新中标工程表中的工程和表17在“某在建工程中任职”中的在建工程,投标人如认为上述附表中的工程为非在建工程的,需自行上传业主出具的开工证明等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发包人根据中标情况要求中标人提供备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在建工程。 |
2.2.4(3) | 评标价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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